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更新了有关背书的指南,这对从公司或公关公司获得免费产品进行审核的博客作者产生了影响。我已经写了一篇有关更新的完整文章,并附有指南,示例和FTC注释的相关文字,并附有实施建议。那 文章位于此处 。这篇博客文章是简短摘要版本,适合那些不想阅读完整版本详细内容的详细版本。
快速免责声明: 尽管我是律师,但不应将本材料视为正式的法律建议或任何形式的法律代表。如果您有一个可能由FTC进行审查的网站,建议您咨询您的律师。
更新涵盖了哪些内容?
这个过程很简单。如果您在博客上收到免费的产品进行评论,或者作为口碑广告计划的一部分在论坛或Twitter上发布有关该产品的消息,则通常需要披露您收到了该产品。如果您有报酬,则必须予以披露。根据具体情况,有多种因素可以最终确定您是否必须披露,但是在个人博客之外,’通常不会进行评论并且通常不与品牌合作,评论产品的博客通常会在从品牌获得正面评价时披露从品牌获得的免费项目。这些披露必须是“清晰而显眼。”这些指南还包括针对名人和专家认可以及消费者推荐的更新。
网站应如何实施更新?
(1)从公司或中介机构(例如,公关公司)收到要审核的产品的博主,或者为获得审核的酬劳而写的博客,在对产品进行正面审核时通常必须披露该关系。 如果博客作者自己购买产品,则没有披露要求,因为没有可披露的内容。在某人查看产品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未经请求就收到了自己的产品,则可能不需要披露信息,除非该产品很有价值。未知的价值如何。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将视情况决定此类问题。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我的较长文章。付款后支付的情况总是需要披露。
(2)博客必须提供准确的陈述和诚实的意见。 如果作为博客作者,您确实认为“我认为产品X治愈了我的粉刺”就可以了。说“产品X可以治疗痤疮”可能太宽泛了,因为它不在个人意见范围之内。如果制造商没有表示产品X可以消除皱纹,那将是不允许的。但是,声明“我注意到,除了治疗痤疮以外,该产品似乎还会使我的皱纹看起来更小”,这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这是一个正确的声明。
(3) Connections to advertisers must be “fully disclosed,” and those disclosures must be “清晰而显眼。”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并未规定有关如何披露的细节,但基于“完全”披露的要求和“清晰而明显的披露”示例中的陈述,网站上仅存在披露页面似乎是不够的。披露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完成:
- 在评论文本中说明该产品是由公司代表发送的。例如,一条评论可能会打开,“我从ABC公司收到了一种新的润肤露,试图进行评论。”
- 在审查结束时提供披露信息。例如,提供如下声明:“此评论基于公司代表发送的产品。”此类声明还可以添加“更多信息,请参阅我的披露页面”,并带有指向披露页面的链接,该链接可以更全面地说明该网站有关接收和审查免费产品的政策。 (看到 美容时尚科技的披露页面)
- 付费帖子可以要么在文本中说明已经付款,要么可以像上面的示例一样声明“作者从制造商那里收到了针对该产品的审阅的金钱补偿。”然后,如果需要,它还可以提供指向披露页面的链接。
(4)不遵守可能导致罚款和赔偿责任。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否会监管标准的日常博客?可能不会。但是,本指南旨在帮助确保自愿遵守,FTC可能会调查对任何给定站点的任何投诉。无论如何,即使似乎不太可能执行,我建议遵守指南也符合您作为博客作者的最大利益,也符合整个博客圈的最大利益。
一些未知数: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指南是否要求披露会员链接的使用。他们没有讨论此事,也没有明确要求披露此类链接,但是可以提出这样的论据,即使用会员链接可以使博客成为产品的代言人。 更新: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要包括会员链接,并且必须将其公开。
这些更新通常不会追溯,但是有关在2009年12月1日之前发布的,仍然保留或在该日期之后重新发布的材料可能会引起一些问题。尚不清楚已付款的人是否必须披露已付款的金额。指南无声,只是声明必须公开关系。要更全面地了解这些未知项目,请参阅我的完整文章。
链接:
阅读我的全长文章: 如何实施有关代言的FTC指南:Blogger指南